首页 > 规章制度 > 共享中心关于共享仪器规范化管理的通知

共享中心关于共享仪器规范化管理的通知

2021-04-30 16:10 发布人:仪器设备共享中心

 

医学研究院仪器设备共享中心(以下简称中心)是武汉大学面向校内外开放的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使用平台。为了建立一个良好的仪器使用氛围,保障设备长期正常运转,中心要求用户必须规范使用仪器设备。用户使用前必须熟知仪器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,严格遵照操作程序,对于违规用户要承担相应的惩罚。

一、          不规范行为分类

1.       轻微错误:违反使用规则,未对仪器造成损害的行为。(如:使用完仪器未登记,垃圾未及时清理,空调、暖气、灯光、房门未按要求关闭,待补充——)

2.       严重错误:违反使用规则,对仪器造成损害的行为。(如:离心机废液残留、转子未取出、离心前未配平、仪器使用完因疏漏未关机、扫胶完毕未清理废胶、更多待补充——)

二、          惩罚

1.       轻微错误:1-2次,提醒本人,并在群里通告;3次及以上,群内通告,降低使用资格,一周内暂停使用相关仪器;

2.       严重错误:1次,提醒本人,并在群里通告;2次及以上,列入黑名单。一周内暂停使用所有共享仪器。恢复使用需个人申请+导师签字+院里盖章。

三、          损害赔偿

1.       设备、设施损坏后,能维修的,相关人员(或课题组)承担维修及相关费用;

2.       设备、设施全部损坏,不能维修时,按实际价格赔偿;

3.       设备、设施不得擅自外借他人,中心追究相关人员及课题组责任。

 

 

武汉大学医学研究院

仪器设备共享中心

2021.4.29

 


 
联系电话:0551-12345678 电子邮箱:4206001#whu.edu.cn
CopyRight @ 2001-2018 武汉大学医学研究院 All Rights Reserved